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 初始计量 | 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
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 |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期初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 |
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公允价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 |
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 | 借:银行存款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
「注」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1. “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只反映面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中不仅反映折溢价,还包括佣金、手续费等。
2. 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计提的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本期收到的利息(分期付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和本金-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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