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3种情况:
(1)以现金、非现金资产组合;
(2)以现金、非现金资产结合债务转为资本;
(3)以现金、非现金资产结合债务转为资本,结合修改债务条件。
对于上述3种方式的混合,应注意:
1.无论是从债务人还是从债权人角度讲,应考虑清偿顺序:
(1)以资产清偿债务(现金、非现金资产)
(2)以债务转为资本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2.作为债权人,收到资产时是否需要按公允价值相对比例分配。新准则下,债权人收到的资产按照所收到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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