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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笔记分享:禁止交易的行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02-27

  1、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对重大事件)

  (1)虚假记载;

  (2)误导性陈述;

  (3)重大遗漏;

  (4)不正当披露。

  2、内幕交易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1)发行人的董、监、高人员;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6)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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