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分享:反垄断法的执行和适用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02-22

  1、反垄断法的执行主题制度

  (1)反垄断法执行主体: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和国务院垄断执法机构共同承担职责。

  (2)反垄断执法主体的职责

  包括:

  ①特定行为许可;

  ②违法行为许可:

  ③竞争状况许可。

  (3)反垄断法执行主体的权力

  包括:

  ①调查权;

  ②许可权;

  ③制裁权;

  ④调研权;

  ⑤规制制定权;

  ⑥起诉权。

  2、反垄断法执行的一般程序

  包括:

  (1)启动;

  (2)调查;

  (3)审议;

  (4)决定;

  (5)执行。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