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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论坛笔记:预期获得补偿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02-21

预期获得补偿 

1.确认条件:
①基本确定能收到时;
②确认的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③不能作为预计负债的抵扣,要分开。

2.基本确定,单独确认为资产。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支出
3.确认入账的金额不能超过预计负债的金额。(账面价值) 

预计负债披露的内容:
1、种类、形成原因及经济利益流出的不确定性说明;
2、各类预计负债的期初、期末和本期变动;
3、相关预计补偿金额和本期已确认补偿金额。

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其他应收款)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能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预期可能获得补偿的情况通常有: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时,企业通常可从保险公司获得合理的赔偿;
在某些索赔诉讼中,企业可对索赔人或第三方另行提出赔偿要求;
在债务担保业务中,企业在履行担保义务同时,通常可向被担保企业提出追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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