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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分享:收入总额概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01-16
普通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1、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2、企业取得收入的发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由于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的金额是确定的,而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的金额不确定,企业在计算非货币形式收入时,必须按一定标准折算为确定的金额。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权责发生制从企业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是否发生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据,注重强调企业收入与费用的时间配比,要求企业收入费用的确认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也规定了企业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确认当期收入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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