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活跃市场有报价的,应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的关系 | 持股比例 | 被投资方称谓 | 投资方核算方法 |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
控 制 | 大于50% | 子公司 | 成本法 | 纳入合并范围,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调整为权益法核算 |
重大影响 | 20%或以上至50%(含50%) | 联营企业 | 权益法 | 不纳入合并范围 |
共同控制 | 两方或多方对被投资方持股比例相同 | 合营企业 | 权益法 | 不纳入合并范围 |
没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活跃市场没有报价 | 20%以下 | 成本法 | 不纳入合并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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