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强化学习:增值税的税率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2-10-02
普通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六章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强化学习四、增值税的税率
1.税率与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 | 基本税率(17%) | 大部分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低税率(13%) |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产品; 【注意1】指的是初级农产品,不包括深加工(例如经营者卖给超市的)。 【注意2】不包括从农业生产者处购进的自产农产品。 (6)音像制品; (7)电子出版物; (8)二甲醚; (9)食用盐 | |
零税率 | 纳税人出口货物 | |
小规模纳税人 | 征收率为3% | |
简易办法征税:征收率为2%、3%、4%或6% |
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固定资产 | 一般纳税人 | 09.1.1前:增值税=含税售价÷(1+4%)×4%÷2 |
09.1.1后:增值税=含税售价÷(1+17%)×17% | ||
小规模纳税人 | 增值税=含税售价÷(1+3%)×2% | |
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 一般纳税人 | 增值税=含税售价÷(1+17%)×17% |
小规模纳税人 | 增值税=含税售价÷(1+3%)×3% |
【注意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10页)
【注意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10页)
3.销售旧货: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含税售价÷(1+4%)×4%÷2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含税售价÷(1+3%)×2%(303页)
【注意1】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注意2】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10页)
4.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按照简易办法征收
依照6%征收率 | 含税售价÷(1+6%)×6% | (1) 县级和县以下小型水力; (2) 建筑用的砂、土、石料; (3) 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 微生物、血液组织生产的生物制品; (5) 自来水; (6) 商品混凝土 选择简易办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
依照4%征收率 | 含税售价÷(1+4%)×4% |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