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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分享:证券上市的条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2-09-12
普通
股票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债券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基金 (1)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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