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四章重要知识点小结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2-08-21
普通
1.认股权证的持有人不具有股东资格
2.证券公司的性质:非银行金融机构,担负投资银行的职责
3.证券的发行:公开发行的要求
a: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考虑人数一律是公开发行
b:向累计超过200人的本公司员工发行要公开
不管公开与否都要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报请核准
配股用代销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应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日股票均价的90%
发行票面总值超过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4.股票上市的条件暂停的条件
5.一致行动人
6.持有该公司股票总额达到或超过股本总额的5%时,必须进行披露,三日之内不得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