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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备考指导: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07-17

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
第十七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备考指导八、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重要的前期差错,应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前期差错的重要程度,应根据差错的性质和金额加以具体判断。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追溯重述法的会计处理与追溯调整法思路相同。

  四个步骤:

  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更正。

  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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