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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中级财务管理》备考指导:每股收益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06-13

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财务管理》
第八章 财务分析与评价

  备考指导七、上市公司特殊财务分析指标——每股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

公式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为:
   
注意 (1)发行新股应按照时间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加到分母)。回购股份也应按照时间进行加权计算(从分母中减去)。
(2)送红股是将公司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转为普通股,转化与否都一直作为资本使用,因此新增的股数不需要按照实际增加的月份加权计算,可以直接计入分母。
【总结】股数变动有两种情况:一是资本变动的股数变动;二是资本不变动的股数变动。资本变动时,股数变动要计算加权平均数;资本不变动时,不计算加权平均数。  

  2.稀释每股收益

含义 企业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潜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
稀释:增量股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提示】稀释每股收益,就是在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每股收益稀释作用之后,所计算出的每股收益。
计算前提:假设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在发行日就全部转换为普通股。  
可转换债券 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分母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作为分子的净利润金额一般不变;分母的调整项目为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同时还应考虑时间权数。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总结】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计算稀释性每股收益时,需要调整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的分子(即不支付债券利息增加的净利润)和分母(假定债券转换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考虑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计算稀释性每股收益时,通常不调整分子净利润,只需要调整分母(假定行权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每股收益的分析

分析 此指标越大,盈利能力越好,股利分配来源越充足,资产增值能力越强。 
注意 回购库存股——每股收益增加
派发股票股利或配售股票——每股收益降低
在分析上市公司公布的信息时,投资者应注意区分公布的每股收益是按原始股股数还是按完全稀释后的股份计算规则计算的,以免受到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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