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财务管理》
第七章 税务管理
备考指导十三、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管理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准予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应纳税所得额的合理确定是应交所得税筹划的关键。所得税税收筹划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具体分类 | 相关说明 |
应税收入的税务管理 | 企业已经发生的销售业务,其销售收入应适时入账。对于不应该归入收入类账目的,不能入账;尚未发生的销售业务,不应预先入账 |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管理 | 企业应积极利用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规定,降低税负 |
税前扣除项目的税务管理 | 对扣除项目进行筹划是企业所得税筹划的重点。 企业应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严格区分并充分列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做好各项费用的测算和检查,用足抵扣限额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管理 | 企业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时,应充分利用投资地点税收筹划和投资方向税收筹划,以获取税收优惠,降低税负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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