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调整后有关特殊事项的通知
各考生:
根据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调整后有关特殊事项的通知》(粤会考办〔2012〕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调整后有关特殊事项处理及时间要求通知如下:
因考试时间推迟与同期其他国家级考试冲突,怀孕生产(原则掌握在生产前后各60天内)或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可以申请延期至2013年参加考试。2013年参加考试时,免收其2012年巳报考科目的考务费。其中,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至2013年。
一、对因考试时间冲突不能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2012年度同期其他考试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中级资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由原报名点核查)。
二、对因怀孕生产不能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或婴儿出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中级资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由原报名点核查)。
三、对因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中级资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由原报名点核查)。
有上述情况的考生,应于2012年6月1日至30日登录原报名网站(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申请,核对、填写《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申请表》;2012年7月16日至27日(节假日除外)考生须持本人签名的《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廷考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原报名点确认,逾期未申请、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珠海市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珠海市市财政局(含香洲区):香洲区兴华路152号,联系电话:0756-2510768 ;
斗门区财政局:斗门区井岸镇新民路19号内二304室即步行街白马购物城3楼,联系电话:0756-7253232;
金湾区财政局:金湾区府5号楼1楼,联系电话:0756-7263515。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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