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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怀孕生产不能参加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考生需提交的审核资料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05-29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2012年全国会计职称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因怀孕生产不能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或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11年度考试合格科目成绩通知单(中级资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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