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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日期调整至10月27日、28日

普通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2-03-26

  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调整通知

  近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的通知》(会考[2012]7号),决定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进行无纸化(机考)改革试点,相应调整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日期。

  《通知》指出,为了积极应对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考试作弊等问题,切实维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者的正当权益,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201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初级资格两个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试题将全部采用客观题。同时,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改革试点。

  《通知》指出,为了研究应对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考试作弊的对策,以及稳妥做好规则制定、考场配置、软件开发、网络测试等准备工作,2012年度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日期由原定5月12、13日调整至10月27、28日;同时,为进一步节约资源,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同期进行。201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10月27日
(星期六)

9:00-11:30
经济法基础(含无纸化考试)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初级会计实务(含无纸化考试)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10月28日
(星期日)


 

9:00-11:30
经济法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请按照《通知》要求,合理安排学习备考时间,预祝顺利通过考试。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22—23254427、022—23131970。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12年3月23日

纠错 责任编辑:No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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