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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时间12月22日-28日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12-21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发布的《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天津地区)补报名公告》,天津市补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12月22日-28日,考生通过“天津会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条件、报考政策同首次报名一致,详细要求可浏览“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天津地区)报名通知”、“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天津地区)报考指南”。

报名网址:“天津会计网站”(www.tjkj.gov.cn)。

  其他事项

  1、补报名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初审调取的是更新至2011年12月20日的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库,请由于以下原因未能成功参加首次报名的考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参加补报名:

  (1)未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采集

  (2)未申请变更会计从业证书学历信息

  (3)未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手续

  (4)未申请办理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

  12月20日以后办理会计从业资格领证手续的,不能参加天津市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

  2、参加首次报名但未交费成功的考生,在补报名期间不需重新注册报名信息,可直接登陆报名系统,核对信息无误后进行网上交费。

  3、符合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请通过www.tjkj.gov.cn网站“下载专区”下载《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特殊考生)》,填写打印后于12月26日-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携带相关资料到会计之家临时办公地点(河西区友谊路2号速8酒店)8819室办理现场验证报名手续: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报考相应级别的考试的考生,如报名系统不能初审通过的,考生可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电子版彩照到现场报名;

  (2)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的人员报考中级资格考试时,如报名系统不能初审通过的,考生可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电子版彩照到现场报名;

  (3)持有军队、武警、铁路系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电子版彩照到现场报名。

  上述人员2011年度考试已取得中级单科合格成绩的,可直接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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