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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复习:公司的登记管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12-01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复习——公司法律制度

      知识点、公司的登记管理

      公司登记是国家赋予公司法人资格与企业经营资格,并对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加以规范、公示的法律行为。《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登记分为:

      1、设立登记

      2、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也应当进行必要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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