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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考务安排

普通 来源:天津财政局 2011-10-28

  一、如何打印准考证?

  成功交费考生应在2012年4月27日-5月11日登录本站,通过姓名和证件号自行查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订购教材何时发放?

  考试辅导教材运抵本市后,天津会计网站会及时发布教材发放通知,网上订购教材考生登陆本网站,点击“教材查询”可查询到递送教材的EMS单号,并凭此单号登陆查询送书进度。

  快递送书地址为单位或学校宿舍的,一般由收发室统一签收,请及时查询领取。

  三、考试费发票如何领取?

  需要领取报名考试费、教材费及快递费发票的考生请于2012年1月9-13日携带身份证、报名回执表到会计之家(河西区广东路67号)4楼领取。

  四、对违纪、违规的考生将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12号令)规定,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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