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考试动态 > 政策解析

天津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考务安排

普通 来源:天津财政局 2011-10-28

  一、如何打印准考证?

  成功交费考生应在2012年4月27日-5月11日登录本站,通过姓名和证件号自行查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订购教材何时发放?

  考试辅导教材运抵本市后,天津会计网站会及时发布教材发放通知,网上订购教材考生登陆本网站,点击“教材查询”可查询到递送教材的EMS单号,并凭此单号登陆查询送书进度。

  快递送书地址为单位或学校宿舍的,一般由收发室统一签收,请及时查询领取。

  三、考试费发票如何领取?

  需要领取报名考试费、教材费及快递费发票的考生请于2012年1月9-13日携带身份证、报名回执表到会计之家(河西区广东路67号)4楼领取。

  四、对违纪、违规的考生将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12号令)规定,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