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会计职称考试合格人员办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1年度会计职称考试(初、中级)考试合格的人员,请从8月1日起至9月20日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报名所在会计管理机构登记办理。
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乐山市财政局财税法规会计科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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