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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市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标准及成绩核查结果公布

    普通 来源:合肥市财政局 2009-08-14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92号),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由于历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由市人事局根据省人事厅下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确定,经研究决定,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肥考区合格成绩单将不再统一打印。需要考试合格成绩单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我局网站()”会计考试成绩查询系统”自行打印考试成绩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办理由合肥市人事局负责,考生可登陆合肥市人事局网站(http:// srsj.hefei.gov.cn)了解相关信息。

      根据省会考办统一部署,全省查卷工作已经结束,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肥考区登记查卷申请的考生,经省会考办核查考试成绩无误,均为原公布考试成绩。

    合肥市财政局
    2009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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