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驻蚌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办理完毕,请各县、区人事局,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于2009年3月31日─4月3日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市政府综合楼6楼5631房间,电话:3110635),个人领取的,请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省人事厅通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工本费、打印费计每本8元。
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200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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