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0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下发至我区,各位考生可于2月19日起,携带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52280291)领取。另需缴纳证书工本费7元/本。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会计科 200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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