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关于公布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9〕226号)要求,现将我市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询,网址:
三、证书办理
1、办证时间:2009年11月16日-18日。
2、地点: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2楼6号窗口,联系电话:0532-85166766)。
3、提交材料:《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二寸照片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贴照片处,二寸照片贴在登记表左上角,以备办理证书用)、准考证(无准考证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均为原件)。
附件:
1、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初级 中级
2、《资格考试登记表》
胶南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
二00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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