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09年5月16—17日考试,档次:初级、中级资格。根据全国考办统一要求,现将我县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二、报名办法、报名地点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办法:会计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入口网址:,录入个人信息后在报名结束前到报名点确认,考生务必记住自己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及登录密码,并交纳报名费(每科30元)。确认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和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一张。
(二)报名地点:新平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7011563。
(三)报名时间: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补报名时间为2009年1月4日至11日。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17日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考试大纲。
新平县财政局
二00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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