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潜财会〔2008〕159号
各区、镇、处财政所(局、分局),市直各单位,市域内中央、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会考办[2008]16号)的有关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规,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报名条件㈠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报名条件(一)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后的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并且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应届毕业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以毕业的有效证件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本地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日程安排
(一)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4日为资格审查与报名时间,报名实行先审查资格再办理报名手续的原则。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负责,地址:建设街78号市人事局一楼,电话:6235833.报名工作由市会计局负责,地址:章华南路34号市财政局二楼,电话:6237339.
(二)2009年4月30日前,市会计局按规定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三)2009年5月16日、17日举行考试,考点设在潜江市。各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17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四)2009年7月17日前,省会计考办将根据全国会计考办下发的成绩数据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考生查询成绩登录湖北省财政厅政务门户网站。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省会计考办可为考生提供查阅试卷服务,查阅试卷范围仅限主观题试卷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差错。省会计考办将通过湖北省财政厅政务门户网站发布查卷信息、受理查卷事项、公布查卷结果。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报名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手册》,仔细填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信息卡不得折叠、卷揉,使用固体胶粘贴照片。信息卡所列各信息点都应使用2B铅笔准确涂填。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核实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报名表、身份证(军人持军人有效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明和本人近期(半年内)免冠同底黑白一寸布纹照片2张,经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审查合格,然后到市会计局报名。报名时应带的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无效。参加了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要认真填写身份证和2008年度考试的档案号。
五、报名费用
(一)按照以考养考、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缴纳报名费40元/科,报名手册及试卷命题、信息卡费15元。
(二)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以征订考试用书,费用自理。
潜江市财政局
潜江市人事局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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