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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2月5日-25日

普通 来源:娄底市财政局 2008-11-21

关于2009年度会计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娄财会〔2008〕301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中央、省在娄各单位,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湖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湘财会考〔2008〕18号)精神,我省2009年度会计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08年12月5—25日,为做好我市会计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审查、收费以及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考试时间:2009年5月16—17日。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6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17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认真执行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④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②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③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④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⑤取得博士学位。

    各县市区在组织考试报名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的证明原件。

    三、考试报名

    今年我省会计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请各县市区认真做好对考生的宣传工作及考试报名准备工作。

    2008年12月5—25日,所有报考人员须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湖南省财政厅政务网(www.hnczt.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12月15—25日,持有效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和“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到当地市、县(市、区)财政局、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并办理交费手续。2008年度已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报名信息卡上正确填写2008年度准考证上的档案号。

    我市报考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都按属地原则到当地县(市、区)财政局、人事局报名,其中中央、省在娄星区各单位、市直各单位报考人员和在娄星区境内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一律到我局和市人事局报名

    四、考试大纲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有关专家,依据考试大纲编写了分考试科目考试辅导教材,请考生根据需要到当地报名点自愿选购。

    五、注意事项

    1、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8年12月5—25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报名。

    今年我省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做好网上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备好专用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摄像头),掌握报考程序,熟悉报名软件,并形成工作预案,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2、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分数提出疑义,可为考生提供查阅试卷服务,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各县市区财政局请于2009年8月15日前将申请查卷人员情况登记造册报送我局会计科。

    3、2009年11月15日前,对中级资格考生因考生对2008年度档案号、身份证号错误,造成不能正常合并成绩的,由各县市区财政局提出申请报告,报送我局会计科。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收费的批复》(湘价函〔2005〕130号)精神,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使用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并及时将收费缴入同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各县市区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不得让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考。要提高服务意识,精心组织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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