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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2011年度全国会计职称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办理

普通 来源:西安会计网 2012-11-12

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办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接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通知》(市职改办字[2011]50号)要求,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现已开始办理。凡在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西安市会计学会)报考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考生,仍未提交办证资料的合格人员,可于2012年10月29日至2012年11月24日之间前来提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资料

  (一)初级

  ①学历证、身份证及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②准考证原件;

  ③一寸2张、两寸1张同底版证件照片(与准考证一致);

  ④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

  (二)中级

  ①准考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②相关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a、取得大专学历,毕业满5年

  b、取得本科学历,毕业满4年

  ③身份证及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④一寸2张、两寸1张同底版证件照片(与准考证一致);

  ⑤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

  二、办理时间

  2012年10月29日— 2012年11月24日

  工作日受理: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 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5:00

  三、联系地址

  西安市太白北路320号,华弘大厦一楼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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