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书,是指仲裁委员会用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其特征如下:
(1)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调解达成的协议制作;
(2)是仲裁委员结案所作的书面决定;
(3)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效力。
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裁决的方式解决的具体法律效力的书面决定。
二者的区别在于:
(1)二者出现的程序不同。仲裁调解书是在仲裁活动的调解程序中依法制作的,而仲裁裁决书则是在裁决阶段后制作出来的。
(2)制作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所依据的原则不同。
(3)二者所反映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同。仲裁调解书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所产生的法律结果。仲裁裁决书则不然。
(4)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的内容有很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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