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中说的”终局裁决“,是指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于该终局裁决,劳动者是可以再起诉的。
如果不是“终局裁决”,那么当事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并不是说“终局裁决”就不能再起诉,而是指“终局裁决”作出即生效。
这里与职称教材中的“仲裁裁决是一裁终局”不同。
教材中的“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不能再起诉了。
作者:正保会计网校学员 幸福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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