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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备考指导:劳动仲裁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02-20

  根据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规定,考生必须熟悉劳动仲裁等主要内容。正保会计网校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点及练习测试供广大初级会计职称考生复习。

2012年《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六、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当事人对上述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单项选择题

  ◎赵某与甲公司于2009年1月1日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2009年7月1日,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赵某支付工资,2010年1月1日,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赵某应当在()之前申请劳动仲裁。

  A.2010年1月1日

  B.2010年7月1日

  C.2011年7月1日

  D.2011年1月1日

  正确答案:D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面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判断题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且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3至7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正确答案:错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仲裁的相关规定。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3至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因缺少当事人无法进行劳动仲裁。()

  正确答案:错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仲裁当事人。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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