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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11-04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六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知识点二: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

  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享有税务行政管理权。其主要权利有:法规起草拟定权;税务管理权;税款征收权;税务检查权;行政处罚权等。

  注意:①税款征收权是税务机关拥有的最基本、最主要的权力。税款征收权主要包括依法计征权、核定税款权、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追征税款权等。

  ②税务检查权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等。

  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包括:宣传税法,辅导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保密义务;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升具完税凭证的义务;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的义务;回避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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