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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仲裁的基本原则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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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
第一章 总论

  知识点五、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3.独立仲裁的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注: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即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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