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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关于办理2008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通知

普通 来源:青岛人事政务网 2009-01-10

关于办理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预备通知

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82号)要求,现将我市办理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复核材料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人事考试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3〕23号)要求,在办理资格证书前,须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市直及驻青单位、各主管部门到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时间为2009年1月19至21日(每日上午:区市人事局,每日下午:市直和驻青单位)。

  (二)在省外贸、市经贸委和山东路人才市场三个报名点报名的人员办理时间为2009年1月22至23日。

  办理地点: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1101房间)。

二○○九年一月七日

责任编辑:逐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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