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2009年会计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已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须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可以通过登录焦作市人事局网站下载中心 下载)。
二、考试合格人员需交纳与准考证同底版(或近期)一寸照片3张,其中两张分别粘贴在登记表相应位置,另一张粘贴在第一张登记表的左上角。
三、请考试合格人员务必于2009年11月3日至12月3日将填写好的《合格人员登记表》、照片一并交市人事考务中心(409)房间。
地址:焦作市建设东路88号 ;咨询电话:0391-3928944。
焦作市人事考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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