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人事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会[2008]3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08年会计专业资格中级、初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上述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成绩公布
各县区成绩随文下发,请各县区收到成绩后,及时向考生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人员成绩。除按文件规定公布参加考试人员成绩和考试合格标准外,还可以登录江西会计频道()、南昌市财政网()查询。
三、成绩查卷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会考[1997]38号)要求,我市定于11月27日—11月30日进行考生成绩查卷的登记工作,登记项目包括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需要查询的科目以及该科目的考场号。各县区将需要查询成绩的考生情况汇总后于11月30日前报市会考办。
对中级资格考生因两年身份证号、档案号错误连造成两年成绩不能合成的,由各县区提出申请报告、填写《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附件3),汇总后于12月16日前报市会计考办。
四、办证事宜
考试合格人员可到江西省人事厅网站()下载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含单位盖章),同时携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和正面免冠照片二张(一寸、二寸各一张),到市人事局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体事宜可咨询人事局职称处(0791—3884289)。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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