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及解析:
一、[参考答案]:
1.
2001年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800-800÷8)-630=70万元;
2002年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630-630÷7)-480=60万元;
2003年应冲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450-(480-480÷6)+(10+20)=80万元。
2004年末应计提或应冲销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0
2.
2001年应计提折旧的金额=800÷8=100万元;
2002年应计提折旧的金额=630÷7=90万元;
2003年应计提折旧的金额=480÷6=80万元;
2004年应计提折旧的金额=450÷5÷2=45万元;
3.
2001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余额=70万元;
2002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余额=70+60=130万元;
2003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余额=130-80=50万元;
2004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余额=0
2001年末累计折旧的余额=100万元;
2002年末累计折旧的余额=100+90=190万元;
2003年末累计折旧的余额=100+90+80+30=300万元;
2004年末累计折旧的余额=0
4.
2001年应交所得税的金额=[1200+(800÷8-800÷10)+70]×33%=425.7万元;
2002年应交所得税的金额=[1200+(90-80)+60]×33%=419.1万元;
2003年应交所得税的金额=[1200-(80-30)]×33%=379.5万元;
2004年按会计方法计算的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400-10)-(450-45)=-15万元;
2004年按税收方法计算的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400-10)-(800-800÷10×3.5)=-130万元;
2004年应交所得税的金额=[1200+(45-40)-(130-15)]×33%=359.7万元。
5.
2001年至2004年每年所得税费用的金额=1200×33%=396万元。
二、[参考答案]:
(1)甲公司与A公司是关联方。甲公司应按受托经营协议收益、受托经营实现净利润、10%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的三个数字中,采用孰低原则确认收入。
受托经营协议收益=1000×70%=700(万元)
受托经营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1000÷(12000+1000)<10%
所以,2002年甲公司与A公司发生的交易对甲公司2002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1000×70%=700(万元)
(2)甲公司与D公司是关联方,非关联交易小于20%。2002年甲公司与D公司发生的交易对甲公司2002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750×120%-750=150(万元)
(3)需要注意,虽然甲公司转让了E公司的股份,不再形成关联方关系,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此前签订的协议仍属关联方交易。2002年甲公司与E公司发生的交易对甲公司2002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14000×120%-14000=2800(万元)
这是专门为E公司的定制产品,所以按照账面价值的120%确认收入。
(4)甲公司与H公司是关联方。2002年甲公司与H公司发生的交易对甲公司2002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2000×6.5×120%-2000×6.5=2600(万元)
(5)甲公司与M公司不是关联方。2002年甲公司与M公司发生的交易对甲公司2002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20000-[(10000-2000)+(8000-3000-1000)-800]=8800(万元)
(6)甲公司的收入不应确认,根据配比原则,相关的成本也不应确认,要到W公司付款时才能确认相关收入。2002年甲公司与W公司发生的交易对甲公司2002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0(万元)
三、参考答案:
(1)甲机床
①
第一季度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400×50000×(0.01+0.015)÷2=250000元
第二季度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600×50000×(0.01+0.015)÷2=375000元
第三季度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800×50000×(0.01+0.015)÷2=500000元
第四季度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700×50000×(0.01+0.015)÷2=437500元
②
第一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科目余额=248000+250000-40000=450000元。
第二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科目余额=450000+375000-400000=425000元。
第三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科目余额=425000+500000-360000=565000元。
第四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科目余额=565000+437500-700000=302500元。
(2)乙机床
①
第一季度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5×400000×(2%+4%)÷2=60000元
第二季度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2×400000×(2%+4%)÷2=24000元
第三季度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0
第四季度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0
②
第一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科目余额=50000+60000-20000=90000元。
第二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科目余额=90000+24000-40000=74000元。
第三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科目余额=74000-20000=54000元。
第四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科目余额=0.因为保修期已过。
四、[参考答案]:
1.财务部经理的妻子担任出纳,违背了回避制度规定。因为《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规定,单位负责人直系亲属(也应该包括配偶)不得担任单位财务部门经理,财务部门经理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上作。公司应该另行安排出纳人员。
2.出纳人员不应该同时办理购买、付款、报销等全过程事务,因为这种做法违背了禁止同一部门或者个人办理某一业务全过程的规定。应该将相关工作交由不同人员办理,以实现相互制约和临督。
3.支取款项的印章不应该由总经理一个人保管。因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单
位财务专用章应该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其本人或授权人员保管,禁止将支取款项的所有印章交由一个人保管。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由出纳、财务部主管、总经理等相关人员分别保管。
4.原制料采购中授权批准制度没有严格实施。供应部经理拥有采购相关问题的批准权限,但采购员直接向总经理请示,总经理越权批示,导致采购失误。另外,对于重大的非常采购业务,应该通过集体决策以尽可能减少决策不当的损失,总经理贸然决定采购“高科技”产品,没有经过咨询、集体决策等程序,也违背了决策方面的要求。
5.销售部兼任信用管理机构违背了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要求,销售部和信用管理部门应该分开设立。销售部自行决定大宗商品售价的做法属于授权不当,容易导致销售部截留销售收入、中饱私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应该根据销售量情况确定价格浮动范围,对产品销售价格进行有效控制。销售人员直接收取货款的方式违背了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要求,容易导致各种错弊。本例中销售人员假借销售退回之名,相当于利用公司销售的名义,为自己销货,牟取私利,就是利用了不相容岗位未分离的漏洞。仓储部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门办理退款手续均存在失职现象:《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要求,“退回的货物应由质检部门检验和仓储部门清点后方可入库。质检部门应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仓储部门应在清点货物、注明退回货物的品种和数量后填制退货接收报告。”“财会部门应对检验证明、退货接收报告以及退货方出具的退货凭证等进行审核后办理相应的退款事宜。”两部门都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操作,因此为销售人员作弊提供了条件。
6.单位决定授权分公司进行对外投资和担保违背了授权批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应该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的要求,严格规定对外投资和担保的决策和实施程序,控制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7.年度预算的制定和批准不符合规定要求。《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预算》规定,设立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的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机构是董事会,审批机构是股东大会;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企业年度预算还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因此不能由财务部制定年度预算,股东大会批准后,还需要经过职代会的审议才能实施。同时,正式颁布实施的预算一般不能调整,确实需要调整的,也应该重点考虑其原因,分析预算实施的差异,决定进一步应采取的对策,本例在预算调整时忽略了这个要求。另外,预算的调整应该由决策机构审批决定,本例由财务部决定的做法是错误的。
五、[参考答案]:
(1)选用目标公司最近一年的税后利润作为估计净收益指标
B公司最近一年的税后利润=25
同类上市公司(A公司)的市盈率=18
B公司的价值=25×18=450
(2)选用目标公司近三年的平均税后净利润为估计净收益指标
B公司的价值=22 ×18=396
(3)假设并购后目标公司能够获得与并购公司同样的资本收益率[息税前利润/(长期负债+股东权益)],把以此计算出的并购后目标公司税后利润作为估计净收益指标
B公司的资本额=长期负债+股东权益=500
并购后B公司:
资本收益=500 ×17.5%=87.5
利息=100 ×10%=10
税前利润=87.5-10=77.5
所得税=77.5×50%=38.75
税后利润=77.5—38.75=38.75
同类上市公司(A公司)的市盈率=18
B公司的价值=38.75×18=697.5
可见,由于选择不同的估计净收益指标,对目标公司的估价也将大不相同。并购公司
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为合理的指标,为并购决策提供依据,降低并购风险,提高并购
活动的收益。
(4)A公司每股收益= =1.5(元)
B公司每股收益= =0.5(元)
A公司价值=1.5×18×100=2700(万元)
B公司价值=0.5×12×50=300(万元)
并购收益=3600-(2700+300)=600(万元)
并购费用=50+30+20=100(万元)
并购溢价=8×50-300=100(万元)
并购净收益=600-100-100=400(万元)
六、[参考答案]:
1.计算甲、乙、丙三个方案对于天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资料 单位:万元
项目 甲 乙 丙 行业平均水平
流动资产 86400 40% 75600 35% 69120 29.63% 35%
固定资产净值 129600 60% 140400 65% 164160 70.37% 65%
资产总计 216000 100% 216000 100% 233280 100% 100%
流动负债 30240 14% 30240 14% 47520 20.37% 14%
长期负债 86400 40% 86400 40% 86400 37.04% 36%
普通股权益 99360 46% 99360 46% 99360 42.59% 50%
负债加普通股 216000 100% 216000 100% 233280 100% 100%
2.损益表资料 单位:万元
项目 甲 乙 丙
主营业务收入 216000 259740 303696
主营业务成本 183600 220779 258141.6
主营业务利润 32400 38961 45554.4
利息费用 10050 10050 11340
利润总额 22350 28911 34214.4
所得税 8940 11564.4 11290.75
净利润 13410 17346.6 22923.65
(3)相关财务比率
项目 甲 乙 丙 行业平均水平
流动比率 2.86 2.5 1.33 2.5
普通股权益报酬率 13.22% 17.46% 23.07% 18%
已获利息倍数 3.22 3.88 4.02 3.3
2.通过计算,分析公司偿债能力。
(1)流动比率:甲方案>乙方案>丙方案。依据流动比率的定义天方公司采用丙方案时偿债能力最弱。
(2)已获利息倍数:丙方案>乙方案>甲方案。利息与获利之间的关系可以帮助债权人了解公司财务结构是否能保障其投资安全,所以,债权人常通过这一比率来衡量偿付利息的能力。本题中,偿付利息能力以丙方案最强。
3.天方公司应选择丙方案,理由如下:
(1)目前天方公司面临的是产品供不应求,公司应当扩大生产。
(2)三个方案中,甲方案的营运资金政策过于保守,导致普通股权益报酬率只有13.22%,低于18%的行业平均水平;乙方案的普通股权益报酬率为17.46%,接近于18%的行业平均水平;丙方案的普通股权益报酬率最高,达23.07%,高于17%的行业平均水平。
(3)尽管丙方案的流动比率只有1.33,但天方公司的存货不多,大大提高了公司的支付能力;且丙方案的已获利息倍数达4.02,高于3.3的行业平均水平,不会出现无法支付到期利息的情况。因此,采用丙方案后,公司尚不至于出现资金周转上的困难。
考虑以上的风险与报酬之间的关系,天方公司应采用丙方案。
七、[参考答案]:
(1)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旧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电视机厂采用商业折扣方式向甲家电商场销售产品,属于该情况。对乙商场采取的是现金折扣方式,即先销售后折扣,增值税发票上先按全额反映,在实际收到折扣后价款后,再按折扣金额开具其他发票或单据给购货方入账。这种情况,双方均对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折扣部分不得减除销售额。
销项税额=2850×500×17%+3000×200×17%=344250(元)
(2)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应纳销项税额=(31100+4000)÷(1+17%)×17%=5100(元)
(3)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应纳销项税额=93600÷(1+17%)×17%=13600(元)
(4)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的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由于是等价:),双方没有开具专用发票,因此,该笔业务只有销项税额,而无进项税额,即:3000×20×17%=10200(元)
(5)实际应纳税额=344250+5100+13600+10200-300000=73150元
八、[参考答案]:
(1)增值税的计算中,以普通发票列明的销售额应该是含税销售额,应该进行换算;在运费计算进项税额中,保险费和装卸费50万元不得作为抵扣的基数;意外事故中原材料损失31.86万元进项税额应该转出。
销项税额=[6000+2340/(1+17%)]×17%=1360万元
进项税额=408+100×7%-30×17%-1.86×7%/(1-7%)=409.76万元
应纳增值税=1360-409.76=950.24万元
(2)消费税计算中,以普通发票列明的销售额应该是含税销售额,应该进行换算,当期生产领用的外购化妆品的已纳税额可以扣除。
消费税=[6000+2340/(1+17%)]×30%—2500×30%=1650万元
(3)营业税计算中,应该以商标权转让收入全额计税。
营业税=100×5%=5万元
(4)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中,应该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而且股权性的投资收益应该还原为税前所得计税。
税法确认的收入总额=6000+2340/(1+17%)+100+(70+30)+85/(1-15%)=8300万元
(5)应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25+8)×94=3102万元
(6)商标权转让成本应该扣除=60-(60÷10×8/12)=56万元
(7)广告费扣除限额8100×8%=648万元>500万元,所以销售费用80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
(8)关联企业借款财务费用允许列支=1000×50%×5%=25万元<64 万元,财务费用可以扣除=200-64+25=161万元
(9)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8100×0.3%+3=27.3<35万元,管理费用可以扣除=700-35+27.3=692.3万元
(10)因为本年新产品开发费用比上年增长10%以上,所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加扣60×50%=30万元
(11)本企业当年的计税工资总额=1000×0.08×12=960万元<1100万元。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增的工资费用和“三费”附加为:
(1100-1000×0.08×12)×(1+2%+14%+1.5%)=164.5万元
(12)营业外支出项目中,有保险赔偿的部分不得扣除;直接性的捐赠不得扣除。
营业外支出可扣除=31.86+30×17%+1.86×7%/(1-7%)-10+8=35.1万元
(13)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扣除限额=30万元
(14)境内联营企业已纳税额扣除限额=15万元
(15)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8300-3102-56-800-1650-5-161-692.3-30-35.1+164.5)×33%-30-15=1933.1×33%-30-15=592.92万元
九、[参考答案]:
1.高芳从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违背了“提高技能”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2.高芳在工作上应付差事,敷衍了事,违背了“爱岗敬业”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3.高芳将工作中接触到的会计信息提供给其丈夫,违背了“诚实守信”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4.高芳利用在工作中接触的会计信息获取不当利益,违背了“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