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06年度北京市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安排的通知
2006年度北京市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将于12月1日开始。按照《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4]36号)文件要求,持有有效期内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参加2006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成绩在52分至59分,并符合评审所要求其它条件的人员可参加高级会计师的评审。
申请参加2006年度北京市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在2006年12月1日—15日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www.bjpta.gov.cn)提交申报信息,并于2006年12月25日—12月27日在北京财政服务大厅(阜成路15号)报送申报材料。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