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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05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普通 来源: 2005-04-17

  各设区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厅局: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25号),我省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继续试行考评结合。现就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会计师(审计师)资格。

  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人员参加评审工作,仍按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执行。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地点

  省直、中直各单位人员报名时间为4月18日至22日,地点为省会计学会(地址:福州市冶山路43号省财政厅旧办公楼)。各设区市报名时间及地点由市人事局、财政局商定。

  三、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时间为2005年9月4日8:30-12:00.考场统一设在福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四、考试要求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组织纪律,切实做好考试报名、试卷管理、考场组织以及其他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对泄密、舞弊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试点考试工作中,各地要认真组织听取考生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在试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

  姚 杰(省财政厅会计处),电话:87097680

  詹永忠(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87857057

  附件:1、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试点工作计划安排

  2、2005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五年四月

附件1:

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试点工作计划安排

步骤

完成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4月上旬

下发2005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通知

省人事厅、

省财政厅

4月底前

1、印发考试大纲
2、省组织考试软件培训

省会计考办

3、各市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及上报报名情况

省、市会计考办

4、省报送试点征订单等,做好考试前期的各项工作。

省会计考办

8月底前

检查考前各环节工作,安排考试期间巡视工作

9月

1、9月4日组织考试
2、考试结束1周内组织评卷,阅卷工作于考试结束后15天内完成

3、评卷质量检查验收

省人事厅

11月中下旬

1、下发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合格证
2、总结考试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省、市会计考办

12月底前

组织报送评审材料

省会计职改办

2006年4月

组织评审工作

省会计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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