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008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4月15-25日报名
关于组织参加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武职改办[2008]8号
各区人事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职管〔2008〕11号)文件精神,经与市财政局商议,现将武汉市组织参加2008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
日 期 |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9月5日 |
下午 |
14:00—17:00 | 资产评估 |
9月6日 |
上午 |
9:00—11:30 | 经济法 |
下午 |
14:00—16:30 | 财务会计 | |
9月7日 |
上午 |
9:00—11:30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下午 |
14:00—16:30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印制在一份试卷上)组成,均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非立式、无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二、考试报名条件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仍按武人〔2002〕18号文件执行。即:
(一)报考五科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精神,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应向考试管理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2、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香港或澳门居民的身份证明。
三、考试成绩有效期限
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的成绩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报名
2008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现场缴费。
(一)所有考生须在2008年4月15日—25日,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考区”栏目选择武汉),上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
(二)首次报考的人员,在网上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盖章)后,持有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查资格、缴费。
(三)已参加过上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确认并缴费。
(四)2008年4月23日—25日, 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地址:市人事局右侧)受理资格审查、现场确认。
五、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
考试用书的征订事宜请与省资产评估协会联系办理。联系地址:武昌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12层;联系电话:87277736。
2008年8月30日—9月4日,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武汉人事考试中心
二00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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