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考试测评基地报名参加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并全科成绩均合格的人员可前来领取书面成绩合格单,考生本人可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或准考证原件)前来领取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代领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被代领人员证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单位领取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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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
领取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军转大厦)一楼报名大厅证书发放处。
注:合格人员在领取成绩合格单时可携带两张二寸彩照前来办理证书相关事宜。
200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