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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04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通知

来源: 2003-12-08
普通

  各区、县(自治县、市)职称资格考试管理部门、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3]16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举行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4年6月25日 14:00─16:30 财务与会计

        6月26日 9:00─11:30 税法(一)

               14:00─16:30 税法(二)

        6月27日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税务代理实务》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要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铅笔(2B)、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由考场提供并统一回收。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四年;

  2.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六年;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两年;

  4.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四年;

  5.对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税收业务工作满十年,其中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两年者;

  6.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7.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

  (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1.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三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

  (三)具备考全部科目(5科)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从2002年开始,即第1年至第3年为一个周期,第2年至第4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具备免试三科(只考两科)资格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一)报名时间:2003年12月8日─26日。

  (二)报名地点:

  1.重庆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渝北区新埤坊一路1号北324房间,联系电话:89077285、89077205、89077288、89077283)。

  2.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部(江北区华新街农垦大厦4楼,联系电话:67765273)。

  3.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辅导部(地址:渝中区中兴路73号,联系电话:63842665、63844290)。

  4.重庆市人才大市场大坪分市场(地址: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77号万友公司704室,联系电话:68770085)。

  5.重庆展望职业学校(地址:石桥铺科创路4号,联系电话:68693093、68619697、68604299)。

  6.南岸区人事局职改办(地址:南坪福天大厦4楼,联系电话:62986606)。

  7.长寿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40245134.

  8.万州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58221792.

  9.涪陵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72253377.

  10.黔江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79222942.

  四、报名要求

  (一)考生须按要求认真填涂《重庆市 资格考试报名卡》(简称报名卡)1份(该卡可在报名点或考生就近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职改办领取),经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携带学历证、身份证和1寸黑白照片1张到报名点报名。续考生必须在报名卡上填写好上年度考试成绩滚动档案号。各报名点务必保证报名卡上照片要求:无遗漏、黑白、近照、报名要求字迹工整。

  (二)报名点对考生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免试三科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有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必须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对免试三科中符合条件1的考生,必须在表上填写税务师执业证书号码备查。

  (三)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请于2004年元月1日前将全部考生报名卡上报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01]241号、[2002]236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收费40元(滚动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该费对新考生免收),报考两科收80元,以此类推。报名费10元/人(2003年的考生今年续考不收滚动档案管理费)。各报名点除按每人留取10元报名费外,其余费用全部上缴市职考中心,以便及时上交人事部考试中心和组织考务工作。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的有关规定,注册税务师考试考场由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负责安排,在主城区统一设置。

  (二)准考证由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统一编制,由各报名点负责发放。领准考证时间:2004年6月9日—11日。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核对是否有误,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职考中心联系。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特别提醒:手机、传呼机严禁带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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