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经济法》考试教材新增考点:
从2006年的考试大纲和教材来看,《经济法》科目变动最大的就是《公司法》和《证券法》两章,而这两章本来就是考试的重中之重,这些内容的变动对今年考试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其他章节作了些微调。
1.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2005年教材增加了判决和裁定的解释和对比。在诉讼过程中经常出现判决和裁定,判决是指法院对民事案件依法定程序审理后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结论性判定。裁定是指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的事项作出的判定。二者都是国家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结论性判定。这部分内容当年没考,今年应注意。2006年教材本章内容变动不大。
2.第二章《企业法》。2006年教材对一些词句和段落进行了删改,但基本上不涉及考试内容。
3.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2005年教材有变化:一是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调整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内容”。包括:①调整了变动产权登记的情形;②修改了申办变动产权登记的程序;③调整注销产权登记的情形;④修改了企业解散申办注销产权登记的程序;⑤修改了产权登记的年度检查制度。二是依据《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增加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主要内容有:①转让制度,包括转让方式、转让结果的处理方式;②监督管理,包括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重大变化的处理方式、所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③转让程序,包括企业决议的四个步骤:清产核资过程、产权转让公告期、转让成交、转让收入;④法律责任。其中第二点变化当年就考了。2006年教材本章内容无大的调整。
4.第四章《公司法》。2006年教材变化最大的内容之一。本章内容几乎全部是新内容,所以考生一定要全面复习。重点应掌握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关于公司的资本制度。包括公司注册资本的概念、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资本充实责任等内容。这些内容在原来的教材中也有,但规定大部分不同,如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原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为10万、30万、50万,而现在统一规定为3万。今年考试这部分内容毫无疑问是重点,希望考生最后背熟,并有此基础上加以理解。(2)关于公司的股东人数或发起人,也有变动。(3)关于公司类型。按新《公司法》,在公司类型中增加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今年的考试应该会有这方面的考点。(4)关于公司的组织制度。这是历年考试的重点,几乎每年都有综合题出现。这部分内容与原来内容相比,其变化主要是一些细节性的规定,如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原来是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而现在规定是1/10.今年的考试,公司的组织制度仍然是考试的重点。(5)有许多原来《公司法》没有规定的内容,如公司法人财产权与股东权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东诉讼等。这些内容都很重要。
总体上讲,本章内容在出题上,应该是各种题型都有。而且,出题可能很灵活,不是光死记硬背就能做题的。希望考生复习时,首先要熟悉教材,该背的就要背,同时就要理解,并配合做练习帮助理解。
5.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2005年教材依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增加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2006年教材本章内容变动不大。
6.第六章《企业破产法》。2005年教材对一些词句和段落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清算组因履行清算职责对他人违约或者侵权引起的民事诉讼的处理。增加了在对债务人的投资权益停止追收后,清算组应当将该投资收益作为破产财产向债权人分配。2006年教材在一些词句上有所变动,但不影响考试。
7.第七章《证券法》。与第四章一样,由于法律的修改,本章内容几乎全部是新内容。一是证券发行的条件变化很大,原来的那种很细碎的条件规定取消了,代之于较为粗的规定。这部分内容一定要与《公司法》结合起来复习。二是证券发行的程序规定也更简单。这部分内容应是今年考试的重点。三是公司的收购制度有些变化。有些内容变化不大,如禁止的交易行为,但也是考试的重点内容。
8.第八章《合同法》总则。2005年教材修改了有关担保的规定,对保证责任消灭后,保证人的责任认定作了局部调整。2006年的教材也作了局部的调整。这些调整对考试有影响:一是在合同订立程序中加了“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二是在合同担保中,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作了调整。三是对最高额抵押权的实现问题,有不同规定。四是公司股份出质的内容,有所变化。这些变动的内容,在今年考试中会反映出来。
9.第九章《合同法》分则。2005年教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重写了建设工程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重写了技术合同的内容。2006年教材本章内容基本未变。
10.第十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根据国家新的外汇管理制度,2006年本章教材内容作了较大的调整。主要有:(1)特别提款权的解释;(2)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管理的规定;(3)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的标准有变动;(4)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的外汇管理;(5)汇率形成机制。
11.第十一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006年教材本章内容变动不大。
12.第十二章《票据法》。2005年教材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决定对《票据法》
的修改内容,删去了原《票据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扩大了本票出票的范围。2006年教材本章内容变动不大。
13.第十三章《知识产权法》。2005年教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增加了多处法律责任的新规定,包括对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和注册商标使用权的司法解释和违法活动的处理。2006年教材本章内容变动不大。
14.第十四章《会计法》。2006年教材本章内容基本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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