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3月3日起,我省考办开始发放2007年考试中通过的第一批合格人员证书,本次共计125人(发放名单附后)。请可以领取全科合格人员尽快前来领取,并注意以下事项:
1、请凭个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亲自领取合格证书,原则上不允许代领。领证地址为南屏街4号信托大厦A座26楼,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培部。
2考生需要核对全科合格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和你本人一致。
3、全科合格证书只是考生全部通过考试的证明,没有其他法律效力。
4、根据1994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第十条规定: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发给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另根据第五章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
5、已领取全科合格证书的考生,若考生不是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可申请成为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若考生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请事务所提请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求成为执业会员。以上业务的办理,请具体咨询省注协注册部(本大厦2502房间),电话:0871-3138617.
6、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后续教育有关规定,凡执业会员每年必须参加当地注协组织的不少于40学时的后续教育培训,否则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年检,未经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当年度不得公告、执业。
第一批发放全科合格证人员名单如下(身份证号、全科合格证号等信息省略,不予以公布)
1 梁红梅
2 仝慧芳
3 张斌燕
4 敖景林
5 钟洪权
6 侯仰坤
7 李耀东
8 马莉
9 朱世成
10 娄磊磊
11 张静萍
12 肖卫东
13 杨红军
14 石小春
15 杨灿标
16 郭霞
17 粟威
18 王誉瑾
19 张晓琴
20 张俊华
21 邱淑松
22 任文华
23 吴国楣
24 徐天涛
25 尹小英
26 杨毅
27 朱勇
28 杨妮芳
29 段雨洲
30 黄建斌
31 吴滢
32 吴越峰
33 梁再云
34 马俊
35 蒋雯婕
36 马骞
37 刘俊芳
38 张俊
39 张沪
40 杨漫辉
41 赵馨
42 赵光景
43 余静
44 胡家华
45 殷利群
46 龚雪冰
47 卢福宽
48 孙李哲
49 王雪冰
50 钟融
51 刘明艳
52 张晗秋
53 熊在钦
54 严朝义
55 张萍
56 朱明杰
57 刘来荣
58 张彬
59 陈允
60 王凌
61 杨自勇
62 熊晖
63 苏鹤翎
64 刘荣文
65 马进奎
66 李朝利
67 鲁文
68 廖芳
69 王兴万
70 赵高兰
71 张军武
72 黄清强
73 庄佳艳
74 谷连军
75 刘嘉琪
76 晏青廷
77 龙静
78 潘丽红
79 邢翠仙
80 张学贵
81 吴仕林
82 左防
83 杨艳琼
84 代燕春
85 秦江雄
86 乔崇琳
87 张华苹
88 周春梅
89 李云
90 谭睿
91 李瑞敏
92 许云衡
93 唐伟华
94 李建军
95 刘超
96 俞继红
97 杨绍兴
98 吴荣美
99 喻海燕
100 戚亿辉
101 王赛功
102 何晓莉
103 丰国珍
104 和华英
105 汪艳妮
106 陈庭玮
107 彭宏
108 姜李葵
109 沈瑞雪
110 计莹芳
111 范俊
112 刘海
113 张斗云
114 裴玉尚
115 袁贵红
116 吴艳
117 刘元
118 姚海鹰
119 王建敏
120 陶涛
121 耿涛
122 甘贵鑫
123 范成柱
124 张苏华
125 杨进高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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