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连续五次考试中,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成绩合格,且最后一门科目在广州考取者,可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本次办证对以往年度的单科成绩有效期追溯到2003年。
一、受理时间:2008年2月26——27日
办公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02:00——04:30
办公地址:广州市大德路187号机电大厦9楼
联系电话:83300572
二、申报材料
1、注册会计师单科更换全科合格证人员申请表(一)(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
2、注册会计师单科更换全科合格证人员申请表(二)(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
3、五科单科成绩合格通知单原件(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底)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办证工本费10元
三、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考生在五年中曾经换过姓名或者身份证号。
变更姓名的考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和户口薄复印件。
变更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口薄复印件或变更身份证号证明的原件。
另外,考生在取得全科合格证之后变更了姓名或身份证号,并要求更改全科合格证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的申请,不再受理。请考生在申请注册或入会时办理相关事宜。
2、成绩复核、核查、免试人员,需要提供成绩复核、核查合格通知单原件,免试通知复印件。
3、考生的某科合格证号在外地取得。需在“申报表”中相关栏位置注明通过单科的所有省份。
四、办证时间约需3-6个月,具体领证时间在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公布,请各考生密切留意。
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OO八年二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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