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取得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请于2007年9月10日至14日携带准考证、身份证、2寸彩照2张,中级的还须携带毕业证及复印件到市人事局专技科(309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10月15日至18日持身份证到同一地点领取合格证书。
淮南市人事局二○○七年九月三日
报名时间
报名条件
报名方式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成绩查询
合格标准
证书领取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