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后续教育的通知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注册会计师管理办法》以及《郑州市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的后续教育,郑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于2007年10月13日组织后续教育学习。请各位非执业会员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加后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年检不予通过,市注协收回非执会员证书,并取消会员资格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受刑事处罚;
(3)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
(4)无故两年不缴纳会费;
(5)无故未完成的后续教育专业学习任务;
(6)做出严重损害注册会计师形象的行为。
二、年检对象
郑州市持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非执业会员证书者;
三、后续教育培训时间
2007年10月13日
四、后续教育培训携带资料
非执业会员证书
五、培训地址:
河南中兴会计师事务所
陇海路与大学路叉(西北角)慧丰大厦12楼会议室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181113 13673617169
郑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7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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