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考试动态 > 考试

[丽水市]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通告

普通 来源: 2006-04-06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市2006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 统计、 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定为4月10日至4月20日。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同时报考会计 、审计、 财务成本管理、 经济法 、税法5个科目, 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一份,提供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校验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三)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 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

  四、报名考务费

  按浙价费〔2001〕451号文件规定每科50元。

  五、报名地点

  市直设在丽水市注协(市财政局内) ,联系电话:2291170;各县(市、区)设在当地财政局会管科。

  六、考试时间

  2006年9月15日至9月17日。

  未尽事宜,与当地报名点联系。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AI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56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注册会计师公众号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