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新近出的“关于教材的问题解答”中,对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中“实际出资情况”一栏的填写重新做了解答,其具体填写方法为:出资者以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实际出资超过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时,以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为准,例如:甲公司应以10台设备,价值500万元出资,经评估其价值为510万元,则在“实际出资情况”的实物一栏只填500万元,多出部分一律在验资事项说明中指出,不列入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由于基础班的课程在“问题解答”前已讲完,故特此加以说明,提请考生关注,该明细表的填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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