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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6年中级会计实务——应收和预付账款的重点

    普通 来源:中国财经报·高志谦 2006-03-08

      坏账的备抵法处理

      (一)原则体现:谨慎原则

      (二)制度要求:企业必须采用备抵法,但相关的坏账计提诸因素由企业自定。

      (三)计算方法:

      1.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

      (1)首先计算期末应提足的坏账准备:

      期末应提足的坏账准备=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坏账估计百分比

      (2)结合“坏账准备”目前的余额状况,作如下调整:

      ①如果应提足额大于已提足额,则本期应计提两者之差。

      ②反之,则反冲坏账准备。

      ③如果“坏账准备”出现借方余额,则直接计提(期末应提足数+坏账准备的借方余额)

      总之,就是要把“坏账准备”贷方余额调整至期末应提足数。

      2.账龄分析法

      (1)在计算上,与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只在第一步不同,其余完全相同。

      即,该方法在认定期末应提足数时,是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为标准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并匹配不同的坏账估计百分比来认定期末应提足数。

      (2)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时,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后,对账龄的确定是:

      ①剩余的应收账款不应改变其账龄;

      ②存在多笔应收账款且账龄不同的情况下,应当逐笔认定收到的是哪一笔应收账款;

      ③确实无法认定的,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确定。

      [例解1]甲公司于2001年4月1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含税收入500万元,货款未收;2003年2月1日又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含税收入300万元,货款未收。2003年3月1日收回货款100万元,但未指明收回的是哪笔货款,200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700万元。则账龄列示如下:

      应收账款账龄  应收账款金额(万元)

      1年以内     300

      1—2年       0

      2—3年      400(500-100)

      3年以上      0

      合计       700

      3.销货百分比法

      这种方法就是直接按当期的赊销额乘以坏账估计百分比来认定当期应提坏账损失额,而不需要去结合“坏账准备”来调整认定。

      4.个别认定法

      在采用余额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时,如果某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与其他各项应收账款存在明显的差别,可对该项应收账款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例解2]甲公司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5%%,年初坏账准备余额50万元,本年发生坏账损失10万元,本年收回上年已核销的坏账8万元,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000万元,其中有一项100万元的应收账款有确凿证据表明只能收回20%%,计算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并作相关的会计处理。则:

      (1)年末应保留的坏账准备余额=900*5%%+100*80%%=125(万元)

      (2)本年应计提坏账准备=125—(50-10+8)=125—48=77(万元)

      借:管理费用77

        贷:坏账准备77

      4.会计分录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2)反冲时:

      借:坏账准备

        贷:管理费用

      (3)发生实际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4)收回以前的坏账时: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四)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处理

      1.条件:

      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

      2.处理程序:

      首先,计提该应收款项未预计到的坏账额,即打足坏账准备额:

      借:管理费用(补足额)

        贷:坏账准备(补足额)

      3.然后,报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厂长(经理)会议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同意后才能作如下冲销: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五)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条件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六)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

      1.应收账款

      2.其他应收款

      3.收款无望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应转为“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4.无法兑现的预付账款应转为“其他应收款”来计提坏账准备

      (七)与坏账相关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1.如果坏账的核算方法由直接转销法改为备抵法,应按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2.在坏账准备采用备抵法核算的情况下,由原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3‰至5‰计提坏账准备(即固定比例)改为根据实际情况由企业自行确定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3.企业由按余额百分比法(自行确定计提比例)改按账龄分析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或由账龄分析法改按余额百分比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均作为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4.滥提坏账准备视为重大会计差错

      (八)报表列示

      以应收账款净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不再单独列示坏账准备。应收债权的出售和融资

      (一)应收债权出售、融资业务的核算原则

      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二)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核算

      1.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有关该借款的其他处理等同于普通的短期借款。

      3.质押应收债权的会计处理等同于一般应收债权,只是需设置备查簿,详细记录质押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质押期及回款情况。

      [例解3]2005年1月2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5.1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双方约定,乙公司应于2005年10月1日付款。2005年6月1日,甲公司因急需流动资金,经与中国银行协商,以应收乙公司的货款为质押取得3个月的流动资金借款20万元,年利率为6%%,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假定甲公司按月计提借款利息,则甲公司与应收账款质押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6月1日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20

        贷:短期借款20

      ②6月、7月、8月末计提借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0.1(=20×6%%×1/12)

        贷:预提费用0.1

      ③8月末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时:

      借:短期借款20

        预提费用0.3

        贷:银行存款20.3

      (三)应收债权出售的核算

      1.不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的核算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预计未来要发生的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及现金折扣)

        营业外支出(倒挤)

        坏账准备(全部结转)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例解4]2004年4月12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款为4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6.8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双方约定,乙公司应于2004年8月1日付款。2004年5月1日,甲公司因急需流动资金,经与中国银行协商后约定:甲公司将应收乙公司的债权卖给银行,价款为35万元,如果乙公司不能偿付此债权,甲公司不负连带偿付责任。根据以往经验,甲公司预计乙公司退货10%%.2004年7月6日乙公司退货,价税合计3.51万元,所退商品的成本为2.3万元。甲公司将所退商品验收入库。则甲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出售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4年5月1日甲公司将应收账款卖给银行时:

      借:银行存款35

        其他应收款4.68

        营业外支出7.12

        贷:应收账款46.8

      ②2004年7月6日乙公司退货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3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51

        贷:其他应收款3.51

      同时:将当初预估的偏差调整“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1.17

        贷:其他应收款1.17

      ③将所退货物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2.3

        贷:主营业务成本2.3

      2.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的核算

      视同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方式。

      (四)应收债权贴现的核算

      1.如果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连带还款责任时,比照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方式处理。

      [例解5]2005年4月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8.5万元,乙公司签发并承兑了一张商业汇票,票面值为58.5万元,票面利率为6%%,期限为6个月。2005年6月1日,甲公司因急需流动资金,经与中国银行协商,甲公司将此票据贴现给银行,银行支付52万元的贴现款,同时甲公司对此票据的如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2005年10月1日乙公司因资金困难未能兑付此票款,由甲公司按协议代为偿付此票据的到期值。则甲公司与应收票据贴现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4月1日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票据58.5

        贷:主营业务收入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

      ②6月1日取得贴现款时:

      借:银行存款52

        贷:短期借款52

      ③6月30日计提票据利息时:

      借:应收票据0.8775(=58.5×6%%×3/12)

        贷:财务费用0.8775

      ④10月1日乙公司无法兑付票款而由甲公司代为偿付时:

      借:短期借款52

        财务费用8.255

        贷:银行存款60.255[=58.5×(1+6%%×6/12)]

      同时,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60.255

        贷:应收票据59.3775(=58.5+0.8775)

          财务费用0.8775

      如果乙公司到期如约兑付了票款时,则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短期借款52

        财务费用7.3775

        贷:应收票据59.3775(=58.5+0.8775)

      2.如果申请贴现的企业不负连带还款责任时,比照应收债权出售的会计处理。

      [例解6]2005年4月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8.5万元,乙公司签发并承兑了一张商业汇票,票面值为58.5万元,票面利率为6%%,期限为6个月。2005年6月1日,甲公司因急需流动资金,经与中国银行协商,甲公司将此票据贴现给银行,银行支付48万元的贴现款,但甲公司对此票据的如期偿付不承担连带责任。甲公司预计乙公司会退货10%%.2005年9月6日乙公司退货,价税合计2.34万元,当日甲公司将所退货物验收入库,商品成本为1.6万元。则甲公司与应收票据贴现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4月1日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票据58.5

        贷:主营业务收入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

      ②6月1日取得贴现款时:

      借:银行存款48

        其他应收款5.85

        营业外支出4.65

        贷:应收票据58.5

      ③9月6日乙公司退货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34

        贷:其他应收款2.34

      同时:将当初预估的偏差调整“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3.51

        贷:其他应收款3.51

      ③将所退货物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1.6

        贷:主营业务成本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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